本人所在的公司因经营问题与另一公司合并,部分员工被解除合同,也有部分主动离职。合并后的第9个月,公司
本人所在的公司因经营问题与另一公司合并,部分员工被解除合同,也有部分主动离职。合并后的第9个月,公司以人员依然超编为由口头通知我解除合同但是会有补偿金,本人得到通知后去面试,公司发现本人面试后又说暂时不接除了。部门领导说这是高层的决定,让我依然去找工作,后面的情况他也不知道会怎样。(以上均无实质性证据,仅有本人与朋友的聊天记录)。现在公司要求我调岗,岗位性质与我现在的工作内容有很大差异,工作内容就是长期出差,不需要待办公室的那种。本人猜测公司是想以这种方式让我主动离职。我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岗,但公司不同意。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仲裁时我能申诉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提问时间:20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