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7年2月份被老板要求开设了一家公司,没有参与任何经营,也没有签署任何文件。为什么会同意?
我是在2017年2月份被老板要求开设了一家公司,没有参与任何经营,也没有签署任何文件。为什么会同意?只能说(1.因为无知和蠢,2.我是一个没有学历没有技术的,一份稳定工作不容易,老板也算照顾我。)最后还是在我的要求下,于2017年9月11日变跟了法人并且离职,期间有诉讼。还保留了1%的股份,因为新法人有另外的公司。2018年6月份,我被执行了失信人,并于2019年3月8号进行了限高,期间我没得到任何通知。还是今天打算回老家准备照顾年老的奶奶一段时间买机票才知道。然后马上做了两个小时车去法院咨询,等了一下午法官没回来,联系我说让我找申请人协商,然而申请人并不愿意协商或者见面,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