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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根据那边的票据记账,票怎么写我怎么记。但是那边公司管理混乱,是个家族企业,很多他们工地那边给到我的票据和合同,他们自己又不认了,说搞错了,记不清了。像很重要的价格信息和供应商信息,他们自己还搞不清,互相推卸责任,找了个管价格联系供应商的人,他说他时间久了的不记得了,他管不了。这种情况我不可能去给他们确定价格和供应商吧?太乱了,我就辞职了。所以我明确提醒了他们我是确定不了我交接提供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建议他们自己再核实清楚。那边让我记账,结果他们给我的票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他们不给我确定好,那我交接的时候就如实提醒了我交接的资料,我记录的信息我确定不了,仅供参考。这算我有过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