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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在工地做材料会计,统计订购了多少材料然后跟供应商对账结算。就只做了二十多天就辞职没做了。离职交

前一阵在工地做材料会计,统计订购了多少材料然后跟供应商对账结算。就只做了二十多天就辞职没做了。离职交接我都交代清楚了,我还特别提醒了那家工程单位我交接的资料信息都仅供参考,我接手的时间太短,了解的信息有限,我是确定不了的,需要他们自己去再核实清楚,然后他们自己内部沟通好。潜台词就是有任何问题我概不负责,我给的只是个参考信息。交接清单上也备注了仅供参考这个意思,只是没有明写我概不负责。我想咨询的是,如果那家工程单位就决定要用我交接的资料信息,结果价格算错了或者量算错了,给供应商多付了钱造成了损失,然后那边公司就说他们是根据我提供的资料信息然后算错了,要我负责赔偿,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负责赔偿吗?
提问时间: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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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有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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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根据那边的票据记账,票怎么写我怎么记。但是那边公司管理混乱,是个家族企业,很多他们工地那边给到我的票据和合同,他们自己又不认了,说搞错了,记不清了。像很重要的价格信息和供应商信息,他们自己还搞不清,互相推卸责任,找了个管价格联系供应商的人,他说他时间久了的不记得了,他管不了。这种情况我不可能去给他们确定价格和供应商吧?太乱了,我就辞职了。所以我明确提醒了他们我是确定不了我交接提供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建议他们自己再核实清楚。那边让我记账,结果他们给我的票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他们不给我确定好,那我交接的时候就如实提醒了我交接的资料,我记录的信息我确定不了,仅供参考。这算我有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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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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