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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合同护士辞职后被拒绝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是否合法?是否有权利抓住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不放?

我是一名公立医院的合同护士,我的合同是2018.09.01到期,但我在这里家医院实在待不下去了,于是在2018.07.25那天提交了辞职信,就在我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我收到了一家事业单位的电话,说我进面试了要我去复审,但由于我还处于合同期,所以招聘单位要求我现在所属的单位给我开具一份同意报考证明,医院拒绝给我出,导致了我不能去参加面试,不仅如此,医院不但给不出正当理由,这家医院的副院长还一把把我从他办公室推了出来,害我险些摔倒,出于这种情况,我怕我离职后,因为还要与原单位牵扯到要变更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的问题,我怕医院不给我办,医院有没有权利抓着我的资格证和执业证不放,不让我变更
提问时间: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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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与医院不能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就此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与你们医院继承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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