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因小事争吵不断,两二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感情破裂无方收复,也无法一起生活2018年5月30号离婚,
婚前因小事争吵不断,两二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感情破裂无方收复,也无法一起生活2018年5月30号离婚,离婚时问女方是否怀孕,女方否认。离婚后女方告知怀孕于2018年12月25号生下一男孩。离婚时男方给已女方一万五千元当补偿女方,孩子出生前女方用尽一切手段威胁男方,以知信方式骚扰男方的亲朋戚友,要求再给一万不再纠缠。孩子出生后又要求负责前三个月小孩的奶粉钱,无奈下男方只能答应。春节前要求搬回男方家住,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孩子我能给他的家。男方与女方真不能一齐生活,就因这事女方威胁不能回来就亲手杀死孩子,还要威胁我家爸妈陪葬。法律能帮我吗?如何维护自己的家人不受伤害。如何解女方的问题呢?谢谢
提问时间: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