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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有一个女儿,离婚前,男方家中的地被征收了给的赔偿款有我和女儿的,法院判离婚的时候男方只给了我

我和男方有一个女儿,离婚前,男方家中的地被征收了给的赔偿款有我和女儿的,法院判离婚的时候男方只给了我的个人赔偿款,女儿的没有给我,法院说的是,判离婚后,孩子的这个赔偿款要另外起诉。女儿的抚养权在我这边! 请问是这样的吗?我现在以监护人重新起诉可以拿回孩子的那份赔偿款吗?
提问时间: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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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的,你就是以监护人,法定代理人资格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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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法官说的话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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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一下 我要是起诉需要准备资料,或者证明什么的嘛? 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在他们家户口本上面,他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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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证明地被征收这个事实,还有他拿到已经发放补偿款事实啊,不用户口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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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其他的证据材料你这个离婚案子里不是证据都有嘛,复印起来放进去就可以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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