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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于2018年2月底因离婚起诉至法院(男方无明显过失),3月3日市司法局民调委员会法官给我打了电话
女方于2018年2月底因离婚起诉至法院(男方无明显过失),3月3日市司法局民调委员会法官给我打了电话,紧接着面对面了解了情况,他说一周内协调不成就移交到法院,本周一已移交至法院,目前法院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没有传票通知我,你能否预测多长给我打电话?(备注:女方以前与别人离婚就是此法院判决离婚的)
提问时间: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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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到法院通知我,我再去找律师,还是现在就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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