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两个香港人,早年在澳洲结婚,现在定居在上海,在上海有房产。目前正在澳洲申请离婚。也就是说澳洲结婚
请问两个香港人,早年在澳洲结婚,现在定居在上海,在上海有房产。目前正在澳洲申请离婚。也就是说澳洲结婚,澳洲离婚。但是妻子方开始在上海法院起诉分割他们夫妻在国内的房产 。所以想问,中国法律可以有权分割两个外国人离婚后在中国的房产吗?按照中国婚姻法律还是外国?如果妻子一方在国内申请如何分割财产,丈夫在澳洲申请,因为依据的法律不一样,以哪个为准?还有,这种情况,如果上海法院接盘,它有权利去分割丈夫在海外的房产吗?有执行权吗?两个婚姻法完全不一样。本来以为哪里结婚,哪里离婚就按哪里法律为准。
提问时间:2021-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