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4年前离婚,婚生女抚养权归我,我女儿未成年。前夫是二婚,跟前妻育有一子一女,都已成年。现在前
我和前夫4年前离婚,婚生女抚养权归我,我女儿未成年。前夫是二婚,跟前妻育有一子一女,都已成年。现在前夫要求和我复婚,为避免前夫子女以后为争夺财产(前夫巳经将财产分配给了他和前妻所生子女,保留了我和婚生女的财产份额,但是没有书面文字表示已将财产分配),我同意复婚,但是要求在复婚前作遗嘱公证,公证他的财产全部由我女儿继承,遗嘱公证中有两条:1此公证自我和前夫领取复婚证生效 2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对这份公证遗嘱相抵触的法律文书均属无效。请问:这样的公证遗嘱还能通过后来再立公证遗嘱的形式撤消吗?如果还能,怎么样防止前夫再立公证遗嘱撤消?
提问时间:20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