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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前2016年6月份就给男朋友看店,他说会给工资我,结果说以后补给我,就这样一毛钱没给,还刷了我的

从婚前2016年6月份就给男朋友看店,他说会给工资我,结果说以后补给我,就这样一毛钱没给,还刷了我的信用卡,口头承诺是借,但是没有签借条。当年9月中旬领证结婚,他不让我上班,一直免费给他看店,没交给我账单,也没交过钱给我。到2017年8月搬出来开始分居,我能要到婚前几个月的劳务费不?还有他婚前用我的钱,婚后这段时间可以要到补偿不(婚姻法40条在这里可以成立不)?我们之前是在**经营店铺,没办居住证,可以在**起诉离婚不?
提问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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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第一,工资收入固定证据可以要的,第二,起诉离婚可以在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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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固定证据,都是口头承诺,现在问题是他婚后货款欠的接近有20万,绝大部分是在我未知的情况下,账务在我名下,大部分都是偷我手机身份证借贷的,我能要到什么补偿来减少这类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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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证明这笔钱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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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否则会按共同债务处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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