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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在又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滥赌,五年没有交给过我一分钱 结婚五年,有一个

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在又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滥赌,五年没有交给过我一分钱 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在又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五年没有交给过我一分钱,没有共同财产,不给生活费打胎费,还要离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问时间: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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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在又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滥赌,五年没有交给过我一分钱 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在又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五年没有交给过我一分钱,没有共同财产,不给生活费打胎费,还要离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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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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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他又不管生活费和打胎费,孩子生下来谁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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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起诉对方,让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选择不生下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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