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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08年结婚,17年5月离婚,育有两个女儿,婚后在奉贤有一套房产,产证上有三个人名字(我,前妻

我与前妻08年结婚,17年5月离婚,育有两个女儿,婚后在奉贤有一套房产,产证上有三个人名字(我,前妻,大女儿),离婚时判定房产前妻的份额赠予小女儿,两个女儿抚养权归我。请问律师,去房产局把前妻名字改为小女儿的名字需交多少税,另外改完名字以后把房子卖掉可以不需要前妻签名吗,前妻不配合签字。
提问时间: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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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营业税、契税、个税、印花税、交易费。女方不配合的,可以是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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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怎么样才能省心省钱的把房子卖掉置换。要有怎么样的起诉理由法院才会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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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未成年人份额,一般不能卖!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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