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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是再婚,各有婚前子女和房产。子女都已成年,现在我俩住在我的一处房子里面,先生没有我收入高,日

我和丈夫是再婚,各有婚前子女和房产。子女都已成年,现在我俩住在我的一处房子里面,先生没有我收入高,日常开销基本AA制。没有和子女同住。现在先生要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他儿子,我想请教律师,以后老了我有义务赡养他吗?因为他比我大八岁,有病。我自己身体也不好,小毛病不断。怕以后他儿女不出钱,我自己负担不了,正在考虑离婚。请律师给我指点迷津。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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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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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他生病住院子女不拿钱怎么办?我是可以照顾他,但是他把房子给了儿子,我觉得如果花钱应该他儿子来出,我这样想对吗?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我不出钱会不会被告遗弃罪?很担心,请律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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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什么病?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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