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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婚前付首付贷款买了房,说是婚房,可是结婚说没钱装修在旧房结的婚,一切从简,彩礼也只拿了六万包干,酒席钱什么都是我家里出的,婚后婆婆没收了老公的工资,说是要还房贷,除去房贷剩余工资也都上交了,说是每年有一次提前还款,要拿出来提前还款,因为我工作在娘家这边吃住在娘家,只有学校放寒暑假周末我才回婆家,老公每月给我500元作为生活费,结婚一年了,没有加我的名字到房产本上,工资也从来都没有交出来,我心里很不踏实,老公说只有房贷还完了才能加名字是吗?倘若将来离婚,那我不是什么都得不到?老公一个月七八千,可是我只能拿到500的生活费,虽然我有工作可是他什么钱都不在我面前花,我心里很不舒服,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