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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后母亲付首付、我和家人还贷的房子在我名下,该如何分配?

我想离婚,关于房子,是婚后我母亲付的首付,贷款有两年是我还的 ,其余都是我母亲或我妹妹还的(我有银行还款证明),并且房子还有5年没有还款,我丈夫在进几年从来没有往家中拿过一分钱,都用的我挣的钱,房子在我名下,这样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处理?
提问时间:2021-06-0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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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自己参与还贷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时明确约定赠与你一人,并且不是你本人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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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只还了两年贷,剩下都是我母亲或我妹妹还的这些都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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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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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我母亲或者是我妹妹还的还有首付算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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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对你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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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律师说,没有公开的证明的话就不算是我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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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办理赠与房产的房产证是否只登记了受赠方一人姓名。该住房就属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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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上只登记了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我父母没有跟着我一块儿去购买这个房子是我自己一个人去的,他们只是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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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对你的个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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