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恋爱两三年,领结婚证半年,领证后就居住在一起,一直推脱都没有给过彩礼,婚礼也没有办过,现在不停挑我错

恋爱两三年,领结婚证半年,领证后就居住在一起,一直推脱都没有给过彩礼,婚礼也没有办过,现在不停挑我错(就一大家子可以吃了不做家务说我不做家务,但事实是我偶尔会做,就这样说我没有做到当妻子的义务)对方说不合适离婚,我可以要彩礼吗?或者说可以要求对方补偿吗
提问时间:2021-06-2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刘律师正在看你的法律问题,请耐心等待!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说的彩礼是对方口头承诺还是书面承诺的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在吗?
交流头像
用户
口头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没办法要求对方给付你彩礼哦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对方要求离婚的话,对方是否有过错呢
交流头像
用户
恋爱到结婚没有花过他什么钱,结婚后也没,我有自己工作,他家一直都是给他零花钱两千多,结婚后发现就老算计着我能给贴多少给他们,一搞话里给我下套,没有出轨的实质性过错(实际上有没有出轨他也不会让你知道啊)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这种情况的话,如果真的离婚的话。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可要求分割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知道不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婚内有些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嘛
交流头像
用户
一直觉得自己有工作不需要他们给我什么,但是现在真的是让人寒心,婚内没有添置过大件,他们做生意不知道收入存款具体是在他姐姐还是父母手里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可仔细看下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个人财产
交流头像
用户
马上就追问四次到了,我需要怎么操作可以继续问您?他的经营所得如果他大部分给他姐姐或者父母的账户,而不是在他自己的账户,这个是不是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是男方的收入的话,即使没有在他名下,你依然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进行分割,知道不
交流头像
用户
好的,我这个升级付费问,是需要在24小时问还是以后也可以问您呢?现在您说的我是知道了,疫情当前两人异地,没有一句关心还指责不断,真的假的都往我身上安。如果回去他们依然这么恶心人,希望我能得到您的帮助!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还有什么 不明白的,你直接描述嘛,我可以详细给你解答的
交流头像
用户
平时都住在一起,过年这几天我在老家陪父母,然后疫情严重了封路,他说等疫情结束能出门就去办手续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离婚的话,有两种方式哦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交流头像
用户
我现在明白您说的那些了,不过他们做生意真的很狡猾了。现在我知道的不代表他们没有其他的手段。恋爱说零花钱不多,我无所谓,结婚说生意不好做还是只有那么多零花钱我也无所谓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们有无孩子嘛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存在抚养权问题不
交流头像
用户
没有,才领证半年,就是他们一直看重钱,也算计我能出钱出力,既然他们这么在乎就能让他们不得意就好,哪有什么都要依着他们家里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说实话,我刚才忘给你说了,你应该升级为电话问的,直接电话给你详细解答要清楚些!
交流头像
用户
现在要怎么弄?可以加微信咨询您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可关注我,然后加我嘛
交流头像
用户
发给您电话是不是会被屏蔽消息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我们律师不能留联系方式的,主要是
交流头像
用户
啊?怎么关注?
交流头像
用户
关注您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你直接加我嘛
交流头像
用户
怎么加?只有关注没有私信一栏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在110法律咨询网去搜索刘平律师 就会看到我的联系方式了
交流头像
用户
我添加您好友了,感谢您
交流头像
用户
您方便接电话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0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丁磊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57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8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