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名下有一套房产由女方父母出资房产首付(女方父母与女方签订了赠予协议注明父母出资部分是无偿赠予
女方婚前名下有一套房产由女方父母出资房产首付(女方父母与女方签订了赠予协议注明父母出资部分是无偿赠予女方,不受婚姻影响)女方自己还贷(婚前已还清)在即将结婚时,女方与男友签订了婚前协议,注明婚后房产加上男方名字并为各占50%的份额,婚后男女双方去办理了房产加名手续(登记为共同共有),现如今面临离婚,女方以房产是婚前为由且出示了与其父母签订的赠予协议要求男方不分房产,男方则认为女方父母出资并没有赠予协议注明的那么多要求女方父母提供出资明细,如果出资明细能证明女方父母确实出了那么多,那么自己就会只要求分割女方自己还贷部分的50%,请问谁的要求是正确的?如果都不正确,应该如何分割?
提问时间: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