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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事业单位班组的副班长,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城市环境卫生这一块的,当班这天底下农民工因电瓶车充电导

我是一家事业单位班组的副班长,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城市环境卫生这一块的,当班这天底下农民工因电瓶车充电导致发生火灾,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在消防车到达前已用灭火器把火灭了,无人员伤亡,损坏了一辆电瓶车,周边的玻璃以及房间顶部的吊顶。公司领导表示是我的监管不到位导致,要我承担本次装修费用的30% 以及停止1个月的处罚,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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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可以向那里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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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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