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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1月24号早上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造成骨盆骨折,,休息了四个月,医院只开了三个月的病假

我于2018年1月24号早上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造成骨盆骨折,,休息了四个月,医院只开了三个月的病假证明,现在我所在的公司领导说,公司不分病事假,不上班只按事假处理,而且在没有上班的这段时间里,社保的一切费用全由个人承担,公司不负责社保费用,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提问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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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非因公病假或者事假,在医疗期内单位按照比例承担医疗费,只要没有解除合同,你只需要承担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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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只按事假处理,而且在没有上班的这段时间里,社保的一切费用全由个人承担,公司不负责社保费用,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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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1月24号早上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造成骨盆骨折,,休息了四个月,医院只开了三个月的病假证明,现在我所在的公司领导说,公司不分病事假,不上班只按事假处理,而且在没有上班的这段时间里,社保的一切费用全由个人承担,公司不负责社保费用,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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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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