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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并且3.27发布通知我们员工4.01日到xx那边上班,看了一下合同上面,工作地点写的是x

公司要搬迁,并且3.27发布通知我们员工4.01日到xx那边上班,看了一下合同上面,工作地点写的是xx市公司总部或各业务驻外分布,所以要求我们搬迁到xx是合法的吗,再来我与去年10.21号来本公司上班,至今缺未收到公司的劳动合同,之前签署的是空白合同,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提问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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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在合同中有签字,不管合同是否为空白合同,一般认为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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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公司搬迁是属于正常范围吗,如果我这边拒绝去xx那边办公,主动接触合同是不是无法得到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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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搬迁一般是应该给补偿的,现在的关键是如果你们合同当初约定工作地点是xx,那就不存在搬迁问题,就不涉及补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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