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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项护栏安装工程由一公司外包给第一人,第一人又外包给第二人,第二人找了我们几个村民安装,我妈是其中

有一项护栏安装工程由一公司外包给第一人,第一人又外包给第二人,第二人找了我们几个村民安装,我妈是其中的一名工人,第二人在我家住了一个月,并口头承诺按一百五一天给钱,在工程接近尾声,第一人向第二人支付了百分之七十的工程款,第二人拿到工程款后携款潜逃,工人未与第二人签订劳动合同,这笔钱还是否能追回?
提问时间: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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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剩余百分之三十的工程款,够支付工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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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够,只有第二人的身份证号,是否可以直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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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追究。报案吧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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