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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出纳被骗十二万元,老板要求赔偿,法律责任如何分担?

我朋友刚刚到公司就职,任出纳一职,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相应的财务规章制度,上有主管会计,2018,10.26,接到公司人事通知让她以及会计加入由公司另外两个老板在内的qq群中,其中一个陈姓老板要求会计打十二万元到一个账户作为商业用途,后会计通知出纳电脑录入十二万元,会计审核通过,过段时间出纳发现钱应该被骗,立即报警,现在处理结果尚未出来,公司其中老板有要挟言语要求会计以及出纳付主要责任进行赔偿,请问三者都承受什么样法律责任,出纳该不该进行赔偿,出纳如何处理此事?
提问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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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只要在重大过失的时候需要赔偿,出纳的这种行为就属于重大过失,所以最少赔偿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老板一般也就百分之二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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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两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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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目前等警察处理结果,如果追回了,一点事情没有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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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老板的信息被诈骗分子盗用,而且由人事通知财务会计进行主要操作,出纳只是听指令行事,只能属于失职行为吧,反过来我是否认为公司老板是否有诈骗员工行为?因为员工对于老板qq信息被盗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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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作为常理来看12万的款项肯定是要电话确认的,要说老板欺骗的话,还需要进一步的取证,你这个事情就是关键认定出纳是否是重大过失,我比较倾向是,但是实践中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什么是重大过失。所以将来还得看法官想法。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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