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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11月1日入职,劳动合同日期2018年11月1日始2019年1月31日止。工作期间公司

我于2018年11月1日入职,劳动合同日期2018年11月1日始2019年1月31日止。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缴纳五险!我于2019年7月9日离职(口头通知公司,)现公司不承认,扣压我工资不发!我要去劳动仲裁了,要求对方赔付我没续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还有公司该缴纳的五险!复合劳动法吗?我现在属于自动离职了!我准备仲裁公司,我能得到那些补偿!我现在离开公司近两个月了!还能发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吗?公司如果以我旷工等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会对我不利吗?
提问时间: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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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双倍工资问题符合劳动法,保险问题不是劳动仲裁处理的范围,你应该去社保局投诉。补偿的话,就是双倍工资,加上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没有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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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口头通知后几天申请的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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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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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申请!已经两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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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公司不承认你口头申请离职的话,认定旷工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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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影响双倍工资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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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没有通知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现在发辞职申请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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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但是公司的态度目前就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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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常会让你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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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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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说!我现在给不给他发书面通知!公司最起码要赔付我双倍工资和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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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可以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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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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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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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等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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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还要不要跟公司发辞职申请然后仲裁时候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就是以劳动法38条哪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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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在劳动仲裁请求中体现就行。目前没有必要再向公司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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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仲裁要求离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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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可以送个红包支持下我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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