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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做4年,本月23日被迫写离职,26日老板结算工资。工资3000每月,这月实际工作日上班17天周

在公司做4年,本月23日被迫写离职,26日老板结算工资。工资3000每月,这月实际工作日上班17天周六上班3天,公司算下来工资1338元包括20天伙食补帖160元,这个合理吗?被迫离职原因跟公司商量把之前末缴社保补上,今后按实际工资缴社保,公司不愿意让我自动离职,咨询过后没写,第二天老板说辞退我给一月补偿(有录音的)问他一月结论哪来的,说是公司规定,我就说工作4年补一月的公司规定可以凌驾在劳动法之上,让他咨询好了再说,他们问了律师知道要补我4个月又说不辞退我,让我继续上班,在我座位后面左右各装一个探头,我们没有年休假,周六上班也没加班费(这个证据充足),请问我现在具体应该怎么维权?把握大吗?
提问时间: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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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是否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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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合同去年有给我们空白的签了2份,上面应填的地方都留白的,说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没给过我们本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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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就是签署了,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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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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