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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下午2点于深圳市宝安区第三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二次审理关于你涉嫌信用贷款恶意透支案件,请准时出庭!【出庭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答辩状,户口簿,合同原件以及法院传票】如再次缺席,则进行缺席宣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法律责任包括:申请强制冻结你名下所有储蓄帐户及社保账户,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3条视情节轻重判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事拘役;永久冻结黑名单记录;公布有关媒体!如未出庭将做缺席审判,并将法律文书移交你户籍地法院,由你户籍法院强制执行,并向公安机关申请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疑问咨询1***58697微信1***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