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退房案子,法院于2019年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说70年国庆需要
我于2018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退房案子,法院于2019年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说70年国庆需要维稳,让我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19年10月底退房,但被扏行人到期没有履约,我于11月初向执行法官递交了书面恢复强制执行书。后遇到疫情法院不开门,我最近上网查询显示此案已经结案,向执行法官询问,法官让我重新申请立案。请问我是必须重新立案吗?再一个问题是重新立案有时间限制吗(即过期法院不再受理)。
提问时间: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