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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执行查证通知说明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转破产程序,执行局致电中院,回复不

基金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执行查证通知说明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转破产程序,执行局致电中院,回复不受理基金公司破产案件,员工自行去中院申请公司破产,立案时深圳中院要求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的文件,小公司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的文件是否需要公司盖章,还是只需要一定比例员工签名即可,中院立案的也不懂是否要公司盖章。问题1,股东未实缴出资,除了申请破产清算外,是否有其它程序可走。问题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破产申请的文件是否需要公司盖章,若不需要,需要多少比例的员工签名?
提问时间: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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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追加股东在出资范围之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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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追加股东在出资范围之内承担,一定要申请破产清算吗?可以另外提起追加股东连带补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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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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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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