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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在某品牌“抗病毒口服液”商品处张贴“抗病毒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宣传标语,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时红售

药店在某品牌“抗病毒口服液”商品处张贴“抗病毒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宣传标语,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时红售出9盒,获利10余元。这种行为属于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还是发布虚假广告呢?
提问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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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实际有没有预防和抗病毒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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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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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的话,属于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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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有抗病毒的功效 但是不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呢?虚假广告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区别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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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能预防也是虚假宣传,两者就是字面意思,一个是意思模糊引人误解,一个是不存在的说存在,做虚假的陈述这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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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所以应该依据广告法按照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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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你这属实是虚假的,是要按照虚假的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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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卖出9盒,获利10余元,执法机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国市监法〔2020〕27号),认定应从重处罚。后执法机关在没有进行听证的情况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以其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为由,罚款22万元。这种罚款除了未听证外,22万的罚款合法吗?还有哪些违法之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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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获利10元处罚22万元权利义务相差巨大,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提起行政诉讼了么?处罚决定书已经下来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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