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爱人于2020年10月11日,12日在婚纱店拍摄了婚纱照,预约的时候该店在做免拍婚纱照的活动,
本人与爱人于2020年10月11日,12日在婚纱店拍摄了婚纱照,预约的时候该店在做免拍婚纱照的活动,4088元的套餐,在拿到婚纱照后开始计算,每个月返还,一年之内返清,婚纱照已经在2020年11月6日取到,我们打包了1600元的底片,从套餐费里扣除,除扣除的费用外该店还应返还我们2488元,之后该店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询问了以后态度也不好,今年1月份我已经上12315投诉过,经工商部门联系之后总计返还了我们4个月的费用,共828元,剩下的1660元杳无音信,询问工作人员也是在推脱,或者就直接不回消息,请问这种情况报110可以立案吗?
提问时间:202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