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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11月22号早晨,在一个乡村公路的十字路口,我骑电动车载着孩子由南向北被一辆由东向西的汽车扫尾刮

就是11月22号早晨,在一个乡村公路的十字路口,我骑电动车载着孩子由南向北被一辆由东向西的汽车扫尾刮倒,孩子左侧面部受伤,鼻子流血,右腿淤青,当时没报警,车主送我们去医院检查,没住院,送我们回家时给500块钱说给孩子买吃的,也没说这事就是私了了,我可以认为他是单方面认为私了了吗?孩子在家由于面部肿了产生了输液费用,能找他承担吗?孩子如果将来留疤还能再找他解决吗?
提问时间: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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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孩子后续产生费用还可以再找他,但是前提是你需要固定证据证明孩子受伤是因为与对方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而且这次交通事故是对方的责任,因为你们当时没报警,所以需要其他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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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都需要什么证据,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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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以及孩子到医院形成的一系列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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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嗯,那还可以要些补偿吗,如果可以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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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看孩子是否还需要治疗,需要花费多少就要多少,包括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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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如果他只同意给医疗费用,说之前的500算其它费用,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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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我认为将你主张的所有赔偿数额减去他已经给付的数额,就是他还需支付的赔偿,这样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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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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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其它费用怎么计算呢,轻伤大概在什么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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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是实际产生的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就是按照天数乘以你的日工资,营养费每天可以主张50元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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