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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2019年因个人原因公司报销一直没有做。为公司垫付了3000多汽车费用,公司以超过3个月时间为

请问我2019年因个人原因公司报销一直没有做。为公司垫付了3000多汽车费用,公司以超过3个月时间为理由不给报销是否合理?我申请报销时间是2019年12月。
提问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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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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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章制度约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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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如此规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要垫付回费用。公司有超过3个月不予报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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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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