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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建筑特工人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曾在广东省珠海市某某建筑单位2016年9月份底上工作业;上工半

本人建筑特工人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曾在广东省珠海市某某建筑单位2016年9月份底上工作业;上工半年之后2017年4月初,在生活区7人宿舍某天夜里第二天起床感觉眼花缭乱,腰部与泌尿系两处疼痛身体不适,由于保护个人隐私名誉本人自费检查一切医疗费用,是肺部感染疾病与泌尿系疾病两处问题,医生几次提醒是不是得罪人了?是被害的疾病,当初没反应过来也不知道医生说的是什么…——到2019如今时隔两年多经发现肺部与泌尿系两处均有黑色针孔印记,肺部2018年已治愈,泌尿系问题至今仍未治好。经多方考虑估计是被打了疾病毒针,为止感到困惑自觉没得罪什么人。请问这种过去的严重事故该怎么处理与报案?
提问时间: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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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去报警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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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我这种案例你们做律师的有常见嘛?在异地出事过去那么久?这个的话报警会有用嘛?警方会不会随意立案打发?即使报警估计也得以后才会有结果也可能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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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问题是,你是不是被害?还是身体疾病呢?被害,属于刑事案件,应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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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地,加油!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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