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我和她2017年通过家里姑姑介绍认识,认识一个月后确立了男女关系,我很喜欢她,她就以我喜欢她为名,以

我和她2017年通过家里姑姑介绍认识,认识一个月后确立了男女关系,我很喜欢她,她就以我喜欢她为名,以网上投资被骗钱理由向我借钱累计3万2千块钱。后来我发现她还和其他男的同时交往,于是提出分手,当时叫她把钱还给我,她也答应,只说暂时没钱,有钱了立即还。一直过了1年半,期间我一直催促她还钱,她都以没钱为理由,一拖再拖。直到前几天,她把我和电话都拉黑,我也联系不到她。我现在有当时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她说还钱的一些聊天记录。我联系到她家人,她家人和我说当时转账的钱是二个人谈恋爱花掉的,还说聊天的那个人不是女方,不承认是女方的。到派出所报案,说恋爱期间不构成诈骗。所以我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她吗?
提问时间:2021-11-1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个证据可以起诉。
交流头像
用户
如果胜了,钱能全部拿到吗,律师费由哪边付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这32,000块钱全部都还有证据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