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2017年通过家里姑姑介绍认识,认识一个月后确立了男女关系,我很喜欢她,她就以我喜欢她为名,以
我和她2017年通过家里姑姑介绍认识,认识一个月后确立了男女关系,我很喜欢她,她就以我喜欢她为名,以网上投资被骗钱理由向我借钱累计3万2千块钱。后来我发现她还和其他男的同时交往,于是提出分手,当时叫她把钱还给我,她也答应,只说暂时没钱,有钱了立即还。一直过了1年半,期间我一直催促她还钱,她都以没钱为理由,一拖再拖。直到前几天,她把我和电话都拉黑,我也联系不到她。我现在有当时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她说还钱的一些聊天记录。我联系到她家人,她家人和我说当时转账的钱是二个人谈恋爱花掉的,还说聊天的那个人不是女方,不承认是女方的。到派出所报案,说恋爱期间不构成诈骗。所以我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她吗?
提问时间: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