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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初跟她是对象关系,那时候17岁左右。我19,然后她分几次借我了7400块钱 你好。当初跟她是

你好。当初跟她是对象关系,那时候17岁左右。我19,然后她分几次借我了7400块钱 你好。当初跟她是对象关系,那时候17岁左右。我19,然后她分几次借我了7400块钱,一直没有后来她给我补了欠条。一直不还我,我就起诉了。法院找到她,她说我俩是网友。而且当初发生过关系。是双方自愿的。如果起诉开庭的话,她拿这个做文章,怎么办?需要证明当时是男女关系么
提问时间:2021-11-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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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是双方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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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需要去证明什么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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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对,当初虽说他未成年。而且是男女关系。但是是自愿的,而且借给他的钱转账记录,欠条都有。如果他拿发生关系为由,我该如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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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需要反驳,只需要说这个跟案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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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法官就不会调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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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确实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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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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