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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认识的,取得信任以恋人的名字多次借钱共一万五,多次催款不还,现失去联系一周,可否报警追款,知道对
网上认识的,取得信任以恋人的名字多次借钱共一万五,多次催款不还,现失去联系一周,可否报警追款,知道对方姓名电话微信,有照片。
提问时间:2021-06-0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用户
是报警还是起诉,起诉没有家庭住址,没有其他身份信息,可以吗,报警不可以强制执行吗
特邀律师
保留录音证据了吗?
用户
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之前需要调取对方身份信息。
用户
可是我只知道对方姓名电话号码微信号
特邀律师
可以在当地委托律师进行调查。
用户
是请律师还是直接写起诉状交给法院处理
特邀律师
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您的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 如您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
用户
这不属于诈骗吗
特邀律师
如果对方提供的姓名是假的,这种情况才属于诈骗。
用户
姓名是真的,借钱理由是假的,博取同情心,欠钱不还,然后失踪,不属于吗?
特邀律师
虚构借款事实,也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特邀律师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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