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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途中隔壁桌先动手,我方反击过程中用剪刀刺中对方大腿,对方四打一,用酒瓶击打了我方人员头部,造成脑

吃饭途中隔壁桌先动手,我方反击过程中用剪刀刺中对方大腿,对方四打一,用酒瓶击打了我方人员头部,造成脑震荡,双方均受伤且均已出院,现在警察把我方拘留了,说是可能会判故意伤害罪,让赔偿对方20万,我想请问一下,这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吗?不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吗?
提问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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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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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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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出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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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对方坚定轻伤,但现在不知道怎么成了二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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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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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和轻伤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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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这边够成轻伤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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