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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XX公安局通告中的信用卡诈骗、非法占有国家财产等刑事罪名?

**公安局经侦大队,通告:**,男,19**年08月**日生,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合同法》第158条,2018年07月15日已缺席审判已被法院执行,信用卡恶意透支、非法占有国家财产不归还、诈骗属实.我局**市公安局**区分局于2018年11月17日接银行信用卡中心报案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下午1430分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主动到当地派出所及广州市公安分局或我局接受传唤调查,届时将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手续(请与家属交代清楚.配合传讯侦办否则视同逃逸罪名给予挂网通缉. **公安分局176331张天峰警官.警号1广州市公安局这个真假
提问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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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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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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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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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时候收到一个广州越秀区开庭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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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说是那个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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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两个基本是一个调,就是吓唬你的。通知上和短信内容是法律外行人欺骗你们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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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哦哦!我也是去广州越秀法院官网上面也是查不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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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我每个月都有还款100元左右进去,应该不会升级为刑事案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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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法院需要开庭是会通知你的,不是发短信通知的。要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也不是欠银行的钱就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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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只是信用卡逾期的话会上征信,会影响以后的贷款之类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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