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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为拿别人充电器被派出所行政拘留五天,处罚是否过重?民警执法证刑讯逼供致伤,未通知家属送衣物,是否合法?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他因为,它因为电瓶车没有电,而而充电器又没带,所以从,车棚里拿了一个别人的充电器,最后搞到派出所派出所说,嗯是盗窃行为. 派出所,以盗窃行为人者进行行政拘留五天,那处罚是否过重,得不到教育目的,从而使违法人与派出所抵触情绪更大,达不到教育改造的目的,而且民警在执法证,刑讯逼供,致使违法人手臂受伤,而且作出行政拘留五天之后,没有同时通知家属,送衣物,给,违法人,只是违法人,几天内,无法正常生活
提问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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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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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充电器也没有拿回家,这种情况行政复议有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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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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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给他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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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向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要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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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们可能给当事人看了,行政复议有意义吗,充电器价值三十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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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处罚过重,不至于治安拘留五日。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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