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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同居三年。在老家办过酒席。没有领结婚证。由于性格不合,天天吵架。我提出分手。男方要求赔偿。

我和我前夫同居三年。在老家办过酒席。没有领结婚证。由于性格不合,天天吵架。我提出分手。男方要求赔偿。同居期间,我们各自都有工作。没有共同房产。没有孩子。只是用来日常开支。请问需要归还吗?
提问时间:2022-03-05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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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是同居关系,日常生活开支,可以不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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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已经分开一年半了,他现在还来骚扰我。我可不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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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啊,报警,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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