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为在网络借贷平台的2500款项到期,到期当天有事未能及时偿还,准备于第二天再还上,但是我在网上
本人因为在网络借贷平台的2500款项到期,到期当天有事未能及时偿还,准备于第二天再还上,但是我在网上认识的一位潮*陈姓朋友谎称想要我保持良好的借贷记录,说帮我先垫付,然后支付宝转账给这个人,我相信了他在转钱给他之后,这人并没有为我垫付借贷平台的欠款,并不愿意将转账2500块钱给回我,找各种理由推脱,并且此人通过这种方式骗了好几个人,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他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及到了刑法中的诈骗罪?去当地公安局报警是否能够立案调查?我有他的身份证正反面照以及他的支付宝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这些能够当做证据吗?
提问时间:202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