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广东籍女子与湖南籍丈夫未登记结婚,育有一女,丈夫多年未抚养,现小孩上初中需要费用,丈夫是否有支付教育费用的义务?

邓某是湖南人,我是广东人,我与邓某2006年结婚,没有登记,之后育有一女,2009年左右发生矛盾,之后两人没见面他一直没抚养孩子,到2014年左右每月有付500元的生活费直到现在,,中途他跟其他人结了婚,小孩现在住备上初中,转入东莞就学需要几万的费用,我想咨询他有没义务支付教育的费用
提问时间:2021-05-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他有义务支付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可以直接要求他支付,拒不支付的,你可以起诉。
交流头像
用户
没有登记注册,可以起诉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起诉。
交流头像
用户
谢谢你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客气。
交流头像
用户
请问一下,如果是起诉,是向我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他那边法院,跨省的话起诉是不是很麻烦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要到他身份证地址的法院或者他工作居住地法院起诉。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跨省起诉与不跨省起诉一样的,只是路途远。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客气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谢谢你
交流头像
用户
再咨询一下,这种案件胜诉的机会大吗,毕竟没有登记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百分之百可以胜诉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他作为孩子父亲,有义务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7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何峤巍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2707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