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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儿子一年级上学的时候用嘴巴咬住铅笔,同桌的女生自己用脸部碰到我儿子嘴巴上的铅笔留下了一个

律师您好,我儿子一年级上学的时候用嘴巴咬住铅笔,同桌的女生自己用脸部碰到我儿子嘴巴上的铅笔留下了一个铅笔黑头。去做了美容,花费5000,需要我们承担多少呢?
提问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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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一般学校承担百分之四十,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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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学校里面有保险的,然后这位家长去了私立医院不报销的,花费5070元,现在给我要6000元。我应该怎么处理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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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无理要求不必理会,要求对方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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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种认定责任30%是什么法律依据?根据什么法那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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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具体视情况而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庭审中由法官根据过错程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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