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庭困难,和重男轻女的思想,自己从出生就被送人,和养父母办有收养证。一直排斥和亲生父母那边相认,
由于家庭困难,和重男轻女的思想,自己从出生就被送人,和养父母办有收养证。一直排斥和亲生父母那边相认,十多年前和那边有相认,来往。之后就断了联系。去年,那边又找来了,说是对不起我,想要像亲戚一样来往就好。可我经过之前认亲过后的相处就更排斥和那边有任何来往。养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怕过世之后自己一个孤单,很赞成这件事,不想伤父母的心,就认了下来,可是越是相处,心里压力越大,已经造成了严重的㧕郁症,精神科医生诊断为重度抑郁,有自杀行为,要住院治疗。经过治疗好病情好转,但亲生父母那边有联系就控制不住想自杀。就想问下律师,如果因亲生父母认亲行为造成了被送养子女自杀生亡,养父母可以对其提起公诉吗?
提问时间:202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