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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外未婚生育一子,因不想和男友生活,独自将七个月的孩子送养,收养方支付了八万元营养费。收养方是父

本人在外未婚生育一子,因不想和男友生活,独自将七个月的孩子送养,收养方支付了八万元营养费。收养方是父亲通过朋友认识的。后男友知情将我告上法庭,孩子扶养权判给我。两年后,男友找到我,劝我要回孩子,出于对孩子的思念和愧疚,我决定跟男友去要回孩子。我们两次找收养方协商无果,对方不愿归还儿子给我们。因为涉及金钱,且收养方当时要求让我父亲做见证人并让我和父亲在保证书上签字,我不想连累家人我们不知怎么办才好,请求律师帮助。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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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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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涉及金钱属于刑事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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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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