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合同纠纷

2018年初与客户签订了买卖合同,客户预付了30%的款项,我司从国外进口了货物通知客户付70%余款提

2018年初与客户签订了买卖合同,客户预付了30%的款项,我司从国外进口了货物通知客户付70%余款提货,客户一直未付款。我司是否能将客户货物转卖他人,并且拒绝退还客户预付款?双方合同并未约定支付余款提货时间,但我司有催过客户提货,客户一直拖延。
提问时间:2021-06-2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余款时间没有约定支付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随时支付。如果不支付你可以解除合同,转卖给其他人。
交流头像
用户
解除合同的话30%的预付款是否可以不还给他?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下对方没有违约。是需要返还的,
交流头像
用户
因为当中跨越了两年时间发生了增值税由17%调整至13%,双方并未有约定。当时签约是17%的税率,现在对方如果提货后要求退17和13当中4%的税款,是否可以拒绝?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下可以拒绝,因为这种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情况确定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张家口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