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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下面这段话: “在合同期限内从第二次进货开始按百分之五的比例返还宣传广告费用和进货定金 定

律师您好,下面这段话: “在合同期限内从第二次进货开始按百分之五的比例返还宣传广告费用和进货定金 定金和宣传广告费用合同上都有写。他现在说要按照每次进货的货物百分之五返还,这样的合同算是有争议的吗?我们觉得他没有注明按每次发货货物的百分之五返还,就应该按照合同上的宣传广告费和订货定金的百分之五返还,我们是对的吗”
提问时间: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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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确实存在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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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样我们可以在法律上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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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起诉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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