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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申请办理身份证的当事人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