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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17年我与张**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8年6月 张**(

事情经过 17年我与张**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8年6月 张**(二房东)以现金方式(17.6万元)购买公司3分之一的股份、未付 同月提意公司重新装修、后商议先行共同出资每人10万元、合计30万元、(之间买股份未付的16.7万、加上装修出资10万元、张**合计付出26.7万元、我和***合计支出现金3.3万元、现金暂时转入户名张**的账户、銀行卡保存琼在公司财务(王**)手中、用于装修开支费用`本月21号左右、张**突然提出不干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从公司财务王**手中拿走了银行卡、置公司突然停止 也未给予合理的解释 我怎么主张合理的权利 追回相应的损失赔偿
提问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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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给你们造成的损失他需要赔偿,但是你得先清算一下,你们有些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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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要知道她购买股份的钱是应该给你们股东应该有一个股份转让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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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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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有没有协议?光凭这个证据有点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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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上面写的是你们各出10万,但实际上你们两个才出了33000的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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