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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信息部发出招工信息,招工去北大当护工,工作后上五险,我们一共31人报了名,并交了押金300元,信息部给我们打了条,写上了上班后一个月随工资返回押金。交完钱后说两三天就去北京,可就推我们两个月都没去成,大家现在还在等也没去别处上班,前几日这些人急的不行,信息部带几个报名的未北大看看,北大让招工的老板说合同还没签,马上去签,让我们看了一张没有公章只有几个手印的合同,并且跟信息部承诺说给大家一天赔偿5O元,一个多月了却一分钱不见。我想问我们是告信息部和北京没有协议就招工,还是和信息部共同仲裁北京招工方。我们这些人是否能得到补偿,谢谢您的解答!
提问时间: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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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能否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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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信息部没有合同,只有押金条,写的是今收来去北大当护工押金300元,押金会在上班后第一个月工资返还。信息部和北京招工方认识,但也没协议就招工。信息部一次次承诺两三天就能去北京上班,就这样一次次支到现在两个多月,耽误我们大家两月没挣钱,大家都靠打工生活,只想让他们补生活费,请问我们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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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押金可以追回。但生活费缺乏依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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