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我是1991年原劳动局招收的顶替父亲工作的单位自收自支集体工,工作单位是事业单位,工资由自己承包单位

我是1991年原劳动局招收的顶替父亲工作的单位自收自支集体工,工作单位是事业单位,工资由自己承包单位药房来挣。2008年按单位在职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为缴费问题与单位产生纠纷,现共缴纳27.5年养老保险、11失业保险和11年公伤保险,个人拿出17万多元替单位缴纳了单位应该缴纳的基本费用、利息和滞纳金。在补缴欠费时发现由于单位对临近退休的18个月的养老保险没有申报,导致不能按单位在职工人(50岁)退休,只能按灵活就业人民(55岁)退休。现在咨询李律师:我能否通过诉讼途径,向单位追回替单位缴纳的费用和推迟退休5年的损失及由单位在职职工变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赔偿金等费用,你是否接受委托代理这个案件。
提问时间:2022-02-2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请问你是那一年补缴的
交流头像
用户
今年4月12补2009年~2019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伤保险费用及利息、滞纳金共18万4仟多元。是先申请劳动仲裁还是直接起诉?推迟退休5年少领养老金的损失和其他赔偿如何计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先劳动仲裁,关于损失按工资算。
交流头像
用户
你愿意做我的委托代理人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方便的见面详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好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方便的话抽时间到渭源会川来避暑,顺便可以先双方了解一下,进而掌握更多信息后再商议具体合作事宜,这样双方也比较放心。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13********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